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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中山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时间:2022-02-23  来源: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中山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残联,各镇街残联: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残疾人保障办法〉的通知》中府〔202213 ),现将《中山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残联教育就业部反映。

 


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月15日


  

中山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实施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实施办法》(粤残联2013〕152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残疾人保障办法〉的通知》(中府〔202213)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实施细则所称的残疾人,是指具有中山市户籍,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或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残疾军人

第三条 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补助主要用于6-60周岁生活不能自理的中山市户籍“双低”家庭残疾人但不能重复享受本级政府的同类优惠政策。

第四条 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补助经费的使用管理应坚持专款专用、及时发放、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补助对象

 

第五条 6-60周岁生活不能自理的中山市户籍“双低”家庭残疾人,可申请居家托养服务补助。享受居家托养服务补助的对象,不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生活不能自理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一)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是指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均不能自理的情形;

(二)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是指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五项中的三项不能自理的情形;

(三)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是指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五项中的一项不能自理的情形。

 

  补助条件

 

 中山市户籍且年龄在6-60周岁残疾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残疾军人

(二)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照料

(三)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低收入家庭的残疾人。

 

 补助标准

 

 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补助,按照400元/人·月的标准予以发放。

 申领及审批

 

 申请审批流程

(一)申请。申请居家托养服务补助的残疾人向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并提交以下资料:

1.《中山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补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份;

2.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复印件

3.《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中山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复印件。

)初审(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受理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补助申请,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后将材料报送镇(街道)残联审定。

)审批镇(街道)残联接到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报送的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对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由审核经办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

)公示镇(街道)残联完成申请材料审核合格后,将审核意见及时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公开栏公示5天。对公示有异议的,要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对公示无异议的,将审定合格补助名单通过电子档报市残联备案

审定合格的,由镇(街道)残联报请有关部门拨付补助经费,按残疾人递交申请当月计发。居家托养服务补助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20日前通过金融机构将补助经费转账至发放对象账户,确保及时发放到位。

 

 经费来源

 

实施细则规定的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补助所需经费由镇(街道)财政负担,纳入镇(街道)残联年度部门预算。

 

 经费管理监督

 

第十 镇(街道)残联要定期对居家托养服务补助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要做好居家托养服务补助对象的登记造册工作,建立落实台账,加强经费使用管理。要按规定与补助对象的亲属或法定监护人签订居家托养服务协议,明确托养服务责任

 

   

 

第十 实施细则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由市残联负责解释,有效期5年2011年5月26日实施的《中山市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中残字201137号)和2013年3月11日实施的《关于做好2013年残疾人居家托养护理费补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中残字201325号)以及2019年6月10日实施的《关于健全困难残疾人居家托养补助制度的通知》中山残联2019〕57号同时废止过去本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有关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附件:1.中山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申请表

2.中山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补助经费发放基础信息

3.中山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补助经费发放情况汇总

4.中山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协议书


附件
附件4.中山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协议书.docx
附件3.中山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补助经费发放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2.中山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补助经费发放基础信息表.docx
附件1.中山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申请表.docx
中山市残疾人居家托养补助实施细则》解读.docx
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中山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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