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9月11日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营商环境竞争力就是国际竞争力。要落实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确保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各地区各部门要落实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清单之外不得设限。针对一些外资大项目落地难的问题,要在用地审批、人员跨境流动等方面给予便利。要进一步做好安商稳商、招商引商工作,充分听取外国商会、外贸企业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增加对跨国投资的吸引力。
总理强调,要为拓展贸易提供配套服务和政策支持。继续优化通关作业流程,放开口岸服务准入、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并降低收费标准。完善出口退税、出口信贷、信用保险等政策,支持进出口市场多元化,扶持中小微外贸企业发展。要继续推进试点建设,支持海外仓发展,进一步发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作用,优化商品归类、申报、检验流程,探索与贸易新业态相适应的结售汇管理方式。打造更优开放环境,使中国开放的决心让外商放心、开放的政策让外商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