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中山市残疾人康复救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招标结果
(一)0-6岁残疾儿童医疗康复救助项目(项目合同包1)共有5家供应商入围,确定为2026年度0-6岁残疾儿童医疗康复服务定点机构(附件1)。
(二)0-6岁残疾儿童非医疗康复救助项目(项目合同包2)共有10家供应商入围,确定为2026年度0-6岁残疾儿童非医疗康复服务定点机构(附件2)。
(三)残疾人(听力类)辅助器具适配救助项目(项目合同包3)共有4家供应商入围,确定为2026年度(听力类)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定点机构(附件3)。
(四)残疾人(肢体类、视力类)辅助器具适配救助项目(项目合同包4)共有2家供应商入围,确定为2026年度(肢体类、视力类)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定点机构(附件4)。
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与上述单位签订年度服务协议。
二、注意事项
(一)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1、申请市内康复的救助对象,须在本公告确定的定点机构接受康复训练方可享受政府补贴(异地康复按现行政策执行)。
2、根据《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服务规范(试行)》等规定,制定2026年度非医疗康复服务指南(附件5)及非全日制康复训练周数(附件6)。
3、需变更康复机构的残疾儿童监护人,请及时向户籍所在镇街残联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二)辅助器具适配救助项目
1、申请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的救助对象,须在本公告确定的定点机构进行适配,方可享受政府补贴。补贴标准按《中山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目录》执行,适配金额超出补贴标准的部分由残疾人自行承担。
2、辅助器具交付使用后,由镇街残联根据市残联康复部提供的适配名单,组织村(社区)工作人员或专职委员进行入户回访,并填写《回访表》(附件7)。回访表经盖章后报市残联康复部,市残联康复部将对回访结果进行抽查。
3、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规指定或影响、诱导申请人或监护人选定适配机构,不得泄露申请人或监护人个人信息。
三、救助对象范围
1.不含火炬开发区(含民众街道)、翠亨新区(含南朗街道)、五桂山街道。
2.上述区域可参照本公告自行组织开展残疾儿童康复和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救助工作。
附件:
1. 2026年度残疾儿童医疗康复服务定点机构
2. 2026年度残疾儿童非医疗康复服务定点机构
3. 2026年度残疾人(听力类)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定点机构
4. 2026年度残疾人(肢体类、视力类)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定点机构
5.2026年度中山市残疾儿童非医疗康复服务指南
6. 2026年度非全日制康复训练周数
7. 中山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救助项目回访表
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