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山市残疾人康复救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工作已结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合同包4(肢体类、视力类)辅助器具适配救助项目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共有2家。我会与2家供应商签订服务协议,确定为2025年度(肢体类、视力类)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详见附件)。
二、我市肢体类、视力类残疾人在本市范围内选择上述机构接受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方可享受政府补贴。
三、我市肢体类、视力类残疾人根据《中山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需求评估工作的通知》得到适配服务后,由市残联按照《中山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目录》的补贴标准与上述机构结算,如适配金额超出补贴标准的,超出部分由残疾人承担。
四、救助对象范围不含火炬开发区(含民众街道)、翠亨新区(含南朗街道)、五桂山街道。上述区域可参照本公告自行组织开展残疾儿童康复和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救助工作。
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规指定或影响、诱导申请人或监护人选定适配机构,不得泄露申请人或监护人个人信息。
附件:2025年度肢体类、视力类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名单
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5月23日